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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MyGoNews方暮晨/台北報導】


農曆七月俗稱的「鬼月」將在7月31日正式開始,「鬼月」有很多禁忌必須遵守,但是,現代人不信邪,卻依舊在「鬼月」看屋、購屋,殊不知,「鬼月」禁忌中,一不小心就會把自己的房子變成「凶宅」,這裡所謂凶宅與法令上的定義不同,是因為裝潢或者是屋況設計不良,導致風水上的「凶宅」,因此,10大「風水凶宅」的特性必須了解,以避免一棟好好的房子,因為裝潢不慎、或者購屋的無知,而影響到接下來的風水厄運。

先從法定的定義上談談「凶宅」!


北市仲介公會顧問律師陳忠富表示,一般來說,屋內有「非自然死亡」,如兇殺、自殺、跳樓,甚至是他處殺害後移動至屋內停屍,這些房屋皆屬凶宅。


另外,獨居老人往生後,經過數周、數月、數年,無人收屍,此類狀況也會被認定為凶宅。

舉例來說,某人從17樓自家跳樓,掉到1樓中庭。此時,17樓住家為凶宅,1樓中庭為公共產權,1樓住戶非凶宅。


但若陳屍地點為1樓住戶以護欄圍起的花園,由於,花園為1樓約定專用區域,此時,1樓該住戶即成為凶宅。


同理,若某人於頂樓跳樓,掉進8樓露台,頂樓因為公共空間,非凶宅;8樓若為該戶約定使用空間,則8樓即因天外飛來的橫禍,變成凶宅。

此外,若是兇殺案件,則多以停屍處作為凶宅判定的依據。


舉例來說,某夫妻家暴,丈夫持刀殺妻,一路追到走廊,最後,妻子被殺於走廊,整層皆非凶宅,但若妻子逃進隔壁鄰居家闔眼,此處即為凶宅。


又警匪槍戰,歹徒中彈逃逸,不支倒於馬路上,無凶宅,若闖進某餐廳死亡,此餐廳就變為凶宅。


另外,若是瓦斯中毒死亡,以往認定並非凶宅,但陳忠富表示,此類意外案件近來法院認定已有改變,多認定為凶宅,民眾必須注意。

法定上的「凶宅」有時候是無妄之災,但是自己買房子的時候,還是要注意一些風水,以免自己的房子為格局不佳或裝潢不良,而產生「風水凶宅」的麻煩,以下就整理9大「風水凶宅」的禁忌供大家參考。

(1)忌貪便宜----低於市價行情的屋子,必有不利市場及租方的條件。


如屋子在風水上有不利之處,曾經死過人或結構有問題等等,有時候,屋內曾經死過動物,會許有「動物靈」的事件,也會讓房價出現不合常理的情況。

(2)不住舊屋----屋子太老,時間久遠,過去必定承受過太多的人氣或人怨,由於各方面的人際關係也會在房子內部積攢很多的怨氣,久住則易受影響。站在現代角度來說,太舊的房子,在管線、結構以及建材上,都可能會有一筆龐大的整修、維護費用,並不經濟。

(3)不見符紙----屋內如果看見符紙,必須判斷是求財吉祥的,還是避煞驅鬼的,如果是壓煞驅鬼的,不管房東如何託詞,最好都不要住進去,以免惹禍傷身。


曾經有一位大學生在校區附近租屋,每逢農曆七月前,房東都會請道士來念經,說是要幫房屋「清淨」,讓大家居住平安,其實,這間房子曾經有人自殺,而且有傳聞鬧鬼,不知情的學生租進來之後,發現異狀也趕忙搬家。

(4)不鄰病家----如屋內有嚴重的病人,或與房東合住,房東家中有人久病或重病之人,最好都不要搬進去住,免得惹穢氣、衰氣上身。

(5)不合風水----如果風水方位有很多問題也不宜租住,例如:窗前有「天斬煞」、「隔角煞」、「探頭煞」」、「千隻眼」等,室內有「穿心煞」、「橫樑煞」等,門前有「路衝」、「對衝」、「反弓水」等,都不太適合居住,以免影響自己事業的發展。

(6)不靠墳場----屋宅最好不要靠著墳場墓地,最好不要有昏暗的狹窄過道,如屋宅四週人氣旺盛,倒還不至於犯到煞氣;如屋宅靠墳場太近,四週又荒無人煙,最好不要住進去。

(7)不住暗宅----屋宅太暗,陰氣太重,容易招邪;白天開窗屋內仍陰暗的宅子,屬陰氣過盛,陽氣不足之地,一般人最好少住。


通常,這種所謂的「暗宅」是以客廳為主要的觀察格局,客廳為一進大門的第一個視覺焦點,如果太暗、光線不足,會讓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,這樣的格局要避免。

(8)不住孤宅----所謂孤宅,是指屋宅四週只有你一間屋宅;或者一棟大樓裡,只有你一戶人家;因人少陰氣勝,這種孤立無援的地方,也不利於居住。

(9)不靠深山惡水----租屋最好不要在深山惡水邊,就連污水河、臭水溝也要躲開,因這些地方容易聚集死於意外的孤魂野鬼;就地勢來説,也是陰氣勝過陽氣的地方,除非是一家人共住,否則單人獨住,易招邪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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