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劃區是縣市政府主動規劃,將原本無開發或雜亂無章之地重新丈量、重新做路、將道路加寬、格局變正所以道路大都為井字型,重劃前可能為農地或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,但經重劃後會有公園預定地出現,道路加寬後具有遠景,經濟效益提高。


土地重劃是為了達到土地使用之經濟、便利與合適而將一特定地區內各宗土地之地界重新整理劃定,並改善有關之公共設施再將土地重行分配予土地所有權人的過程。


依現行土地法之規定,市縣地政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,經上級機關核准,得就管轄區內之土地,劃定重劃地區,施行土地重劃


1. 實施都市計畫者


2. 土地面積畸零狹小,不適合於建築使用者


3. 耕地分配不適合於農事工作,或不利於排水灌溉者


4. 散碎之土地交換合併,成立標準農場者 


5. 應用機器耕作,興辦集體農場者。


土地重劃後,應依各宗土地原來之面積,仍分配於原所有權人,但限於實際情形,不能依原來之面積或地價妥為分配者,得變通補償,其供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使用的土地之地價,應由政府補償之。


所以土地重劃之意義是基於公平之原則改善土地之利用狀況。重劃後土地價格也會較高,建商便會有意願投資興建房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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